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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校园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体检公告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政府 | 2024-06-06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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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公告》等要求,现将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考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安排和要求

  集中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7:30,报到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委党校门口。(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 松山路5号)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好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一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支黑色签字笔以及体检费约500元(本次体检需自行付费,体检时请交付给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 格。

  三、体检流程

  体检前,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智能电子设备等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医院。

  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此四项当天体检(含复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填写《韶关市曲江区事业单位体检复检申请表》(附件3)书面申请复检一次,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填写或不填写书面申请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三)在体检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允许考生亲友陪同。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拒绝检查、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均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四)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将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生在参加体检前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在体检过程除验证身份和体检项目需要外,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咨询电话:0751-6668773。监督电话:0751-6692612,0751-6696089。

  附件:

  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附件3:韶关市曲江区事业单位体检复检申请表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5日

  原文标题:韶关市曲江区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岗位体检公告-韶关市曲江区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www.qujia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2638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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