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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乐昌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公告(1名)

韶关乐昌市人民政府 | 2024-05-22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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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乐昌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乐昌市委政法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2.男性,持有C1(含C1)以上等级驾驶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含中专或中技)及以上学历。

  3.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

  (1)具有5年以上专职汽车驾驶员岗位经历的优先;

  (2)退伍军人优先;

  (3)常住乐昌市区优先。

  4.身体和心理素质好,无色盲。

  5.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受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

  (5)曾发生较大交通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乐昌市委政法委301室。

  (四)报名材料:

  1.《乐昌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如有其他资格证一并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

  4.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个人征信报告。

  (五)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四、组织考试

  (一)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与考试。

  (二)考试形式。

  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参加上车实操和面试,上车实操测试应聘人员的驾驶技能和应变能力,面试测试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和人际沟通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上车实操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四)体检。

  考试后,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公开栏公示七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调查核实并依规处理。

  五、聘用方式与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与乐昌市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2.本公告由乐昌市委政法委解释,联系电话:0751-5555425。

  附件:乐昌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报名表

  中共乐昌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乐昌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汽车驾驶员公告

  文章来源: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633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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